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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东方红中学中考音乐特长生招生考试大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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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东方红中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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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6-04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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浏览:25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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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音乐类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
(一)考试科目
1.主科:声乐或器乐。
2.音乐听觉。
(二)计分办法
总分满分为100分,其中主科70%,音乐听觉30%。
(三)考试内容
1.声乐
声乐主科考试为面试,无伴奏清唱。分美声唱法、民族唱法、通俗唱法、原生态唱法四种。每位考生自选声乐作品一首即可。鉴于声乐考试不再使用伴奏,因此在考生演唱前只给出歌曲第一乐句的调的高度及速度提示(注:声乐专业考生需提前准备好自己所演唱歌曲的第一乐句的乐谱,简谱和五线谱均可,并标明适合自己所演唱调的准确高度。如歌曲中间有间奏引导的转调,也要提供乐谱并注明所转调的高度,以便钢琴引导)。
2.器乐
器乐考试为面试,分键盘乐器和非键盘乐器。其中非键盘乐考生自带乐器,每位考生自选独奏曲一首(中外不限)。由于考试时间的限制,考试过程中主考有权要求从乐曲的某个部分开始或结束。
3.音乐听觉
(1)单音模唱(5组,每组5个单音)
(2)旋律音程模唱(2组,每个5组旋律音程)
(3)节奏模唱或模打(10条,每条长度为四小节或五小节)
(4)视唱(10条,C调简谱和五线谱,音域范围g-e2,长度为五到八小节,由考生自选简谱和五线谱)
二、舞蹈类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
(一)考试科目
1.主科:舞蹈
2.舞蹈综合素质
(二)计分办法
总分满分为100分,其中主科70%,舞蹈综合素质30%。
(三)考试内容
1.舞蹈
舞种不限,每位考生现场表演一个舞蹈作品,考生需自带音乐(必须单曲单碟,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播放),时间限定在3—5分钟之内。
2.舞蹈综合素质测评
(1)基本素质:包括形象、身材与比例。
(2)把杆部分:搬腿、踢腿。
(3)地面部分:竖叉、横叉、正部位抱蹲、下腰、弹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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